邵陽市交通一卡通建設運營項目變更公告
發布日期:2018-05-31邵陽市交通一卡通建設運營
項目招標補充公告
各投標人:
一、現對邵陽市交通一卡通建設運營項目招標的招標文件澄清及修改如下:
1、“招標文件第11頁,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 注:增加:投標人為銀行類或金融類公司的,銀行資信證明和銀行授信證明不做要求。”。詳見本補充公告的附件1。
2、“招標文件第86頁,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注: 2.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后應附公證機關出具的加蓋鋼印、單位章并蓋有公證員簽名章的公證書,鋼印應清晰可辨,同時需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簽名、投標人的單位章的真實性進行公證。注:3.公證書出具的日期與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刪除以上注2和注3的內容,詳見本補充公告的附件2。
3、“招標文件第87頁,3-2 授權委托書 注:刪除2.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后應附公證機關出具的加蓋鋼印、單位章并蓋有公證員簽名章的公證書,鋼印應清晰可辨,同時需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簽名、投標人的單位章的真實性進行公證。3.公證書出具的日期與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刪除以上注2和注3的內容,詳見本補充公告的附件3。
4、“招標文件第103頁,七、項目實施計劃(二)項目運營機構組建方案1.項目運營機構組建計劃修改為:應說明組建項目運營機構的時間、資金、地點、運營機構章程、負責人、辦公地點、運營機構規模、運營機構主要領導成員、項目運營機構履行的職責等。詳見本補充公告的附件4。
二、本項目的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延期至2018年06月15日13:30時(北京時間);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順延至2018年06月14日16:00時(北京時間)。
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邵陽市交通運輸信息中心
地 址:邵陽市西湖路562號
聯系人:段先生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邵陽分公司地址:邵陽市北塔區北江豪庭8棟1層
聯 系 人:陳先生/180 7593 2667
電話/傳真:
異議與建議:
招標監管機構:邵陽市交通運輸局
附件1: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投融資能力)
資格條件 |
1、投標人在建設期內具有不低于項目本金(項目投資估算的25%)的投資能力,具有本項目除項目建設資金外的債務性資金的融資能力; 2、銀行資信證明和銀行授信額度符合以下要求; 1)獨立投標人銀行資信證明額度:提供由投標人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投標截止日前1個月賬戶余額≥150萬元人民幣。 2)投標人銀行授信證明:提供由銀行出具的授信證明,額度不低于150萬元人民幣。 |
注:1投標文件相應位置附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銀行融資意向承諾或其他合法渠道融資意向承諾函。
2投標人為銀行類或金融類公司的,銀行資信證明和銀行授信證明不做要求。
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
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標人名稱:
企業類型: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姓 名: (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 性別: 年齡:
職 務: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必須是親筆簽名,不得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替。
2.如果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簽署投標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附件3:
3—2 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 (項目名稱)投資人投標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書簽署之日起至投標有效期滿。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必須是親筆簽名,不得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替。
2.如果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需提交授權委托書。
附件4:
七、項目實施計劃
一、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第3.1.4項的要求,依照本篇所附的內容認真編制項目實施計劃。
二、由投標人填報的本計劃書將作為評標的主要考慮因素。
三、投標人如果中標,應按其在本計劃書中的承諾安排各階段工作的實施,本計劃書將作為招標人對項目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依據。
四、項目實施計劃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投標人也可根據本項目的實際特點和自身的實際情況作適當補充,以便能更清楚表述有關內容。
(一)項目投資方案
1. 資金籌措方案
(1)投標人的自有資金情況、擬投入項目運營機構的自有資金(項目建設資金)額度、資金來源及保障措施;
(2)其余建設資金的額度、資金來源及保障措施;
(3)資金籌措的應急預案,詳細說明該預案的可行性。
資金籌措方案應根據項目投資需求和項目實施進度計劃制訂,資金來源應可靠、詳細、合法、充足、及時、可行,并提供有關融資方的承諾函或融資協議等證明文件。
2. 收益、成本測算及財務分析
投標人應根據其項目實施計劃和管理方式,結合資金籌措情況,進行特許經營期內各年度項目成本(費用)測算、直接收益和間接收益的測算,對項目進行財務分析(包括計算項目收益率、項目凈現值、投資回收期等財務指標)、風險分析和測算,并在此基礎上向招標人提出對于特許經營期的具體要求。收益、成本測算及財務分析的詳細表格均應附在投標文件內。
3. 項目資金到位和使用計劃
按建設進度計劃,制訂出資金到位時間、數額及使用計劃表。
4. 投標人認為必要的內容
(二)項目運營機構組建方案
1. 項目運營機構組建計劃
應說明組建項目運營機構的時間、資金、地點、運營機構章程、負責人、辦公地點、運營機構規模、運營機構主要領導成員、項目運營機構履行的職責等。
2. 項目運營機構的機構設置
應說明項目運營機構各部門的設置及相應的職責范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