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婁星區2017年度省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17-10-19第一章 招標公告
婁底市婁星區2017年度省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0623-1785N2118702
1. 招標條件
婁底市婁星區2017年度省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己由湖南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湘財建指[2017]31號和婁財建指[2017]32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招標人為婁底市土地開墾整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告已報招標投標監管部門備案,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及竣工測量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備條件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婁星區萬寶鎮埡古村、磨子石村農村土地整治項目
婁星區萬寶鎮、石井鎮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
2.2建設地點:
婁底市婁星區萬寶鎮埡古村、磨子石村、石井鎮
2.3建設規模:約294.28公頃(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
2.4項目投資:
(1).婁星區萬寶鎮埡古村、磨子石村農村土地整治項目:規模為202.41公頃,新增耕地0.15公頃,總投資450.54萬元,其中工程施工費373.94萬元。
(2).婁星區萬寶鎮、石井鎮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整治)項目:規模為91.87公頃,新增耕地1.55公頃,總投資205萬元,其中工程施工費170.49萬元。(最終以省財政廳、國土廳批復的文件為準)。
2.4計劃工期:施工工期: 180(日歷天),竣工測量工期按合同約定。
2.5質量要求:施工質量達到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規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的標準。
2.6招標范圍:根據“湘國土資辦函[2015] 109 號”文件批復,本項目實行工程施工及竣工測量招標,包括以下內容:
工程施工:土地平整、灌溉與排水、田間路橋、農田防護與生態保持及等施工作業。
竣工測量:竣工結論、竣工測量報告等工作。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參與本次項目的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的獨立法人資格;投標人必須是經湖南省土地綜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中心,以下簡稱省整治局)備案,為省整治局網站最新公布(測繪2017年2月更新)的湖南省及省以上投資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備案測繪單位(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標或取消投標資格的除外),具有國家測繪局頒發的測繪甲級資質,并同時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類甲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
3.2項目負責人須是省整治局網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及省以上投資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合格項目負責人,具備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還需具有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湖南省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負責人培訓證》(以下簡稱“培訓證”),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培訓證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保持一致,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項目負責人應無在建工程(以評標時在省整治局網站及湖南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查詢結果為準)。
3.3技術負責人應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施工員、質量員應具有上崗證,安全員應具有有效的C類安全考核合格證書。
3.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應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同一法人代表人的兩個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法人代表信息以公告發布前工商部門登記為準),可分別具備施工資質或測繪資質。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應在投標過程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聯合體應以技術服務企業為主,項目負責人及施工類技術人員應以施工單位為主。
3.5根據湖南省土地綜合整治局“湘土整發[2015]15號”文件的規定對中標單位項目負責人實行押證管理,注冊建造師證和培訓證原件在投標報名時均需留存招標代理機構,未中標單位的證件在公示期滿后退還,中標單位的證件上交至婁底市土地開墾整理中心進行押證管理直至項目竣工驗收。
3.6根據湖南省土地綜合整治局湘土整發[2015]15號文件的規定,中標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施工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原則上,施工單位在收到業主方發出的開工令后5個工作日內必須進場施工。違反上述規定,建設單位有權取消施工單位中標資格;投標人在施工過程中要具備處理工農矛盾的能力,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施工進度緩慢,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認定不能按期完工,建設單位有權責令施工方中途結算退場,并另行安排施工單位進場完成未完工工程的施工。
3.7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或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省外企業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證明;
3.8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9依據五廳局聯合下發《湘國土資發[2011]32號》文件規定,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由招標代理機構將所有中標及備選的施工單位名單抄送給招標人,由招標人報當地紀委、檢察院對中標單位企業進行核查,發現有違法違規及提供虛假資料的單位,一律取消中標資格。
3.10投標申請人企業及法定代表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自2016年9月1日以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1月08日9:00時止,自行在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網(//ldggzy.hnloudi.gov.cn)進行網上下載招標相關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4.3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網(//ldggzy.hnloudi.gov.cn)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五、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數額 :人民幣110000元整
5.2、交納時間:自2017年10 月19日至2017年11月07日17:00時止,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5.3、交納方式:投標保證金必須是從投標人單位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電匯、銀行匯票或網銀轉賬的方式一次性按時、準確、足額轉入投標保證金生成的子賬號中。不接受以現金或單位結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由牽頭人遞交。
開戶名稱: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婁底市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戶:投標人隨機獲取對應本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子賬號
5.4、投標保證金子賬戶的獲取:
5.4.1投標人登陸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網(//ldggzy.hnloudi.gov.cn),進入本項目招標公告,在網頁下方點擊“獲取投標保證金子賬戶”鏈接,獲取本項目(標段)的《投標保證金賬號信息單》(可下載、打印),該信息單注明的賬戶為投標人交納本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的唯一賬號,請注意保密。
5.4.2投標人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應按照隨機獲取的《投標保證金賬號信息單》中賬號信息準確填寫銀行賬單,投標人可在辦結投標保證金交納后,登錄“婁底公共資源交易網”(//ldggzy.hnloudi.gov.cn),點擊“投標保證金”欄目,查詢和了解本項目投標保證金到賬、退還等相關信息。
5.4.3本項目本次招標出現流標或廢標情況的,投標保證金將即時原路退還至交納賬戶。重新組織招標時,投標人應當重新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并按新賬號交納投標保證金。
5.4.4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從其基本賬戶按時、準確、足額向該項目子賬號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將被拒絕,招標人依法當眾認定并宣布其投標無效。
5.4.5投標人應及時在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查詢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因網絡或系統原因導致交納的保證金查詢不到,請及時與交易中心信息技術科聯系()。投標人未及時查詢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不及時與交易中心聯系處理相關問題,致使不能獲得項目投標資格的,后果自行承擔。
5.4.6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從其基本賬戶交納投標保證金的,自行承擔保證金退還不及時的后果。投標人已經遞交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參加本項目開標的,其投標保證金在開標后才能退還。
5.5、未按以上規定繳納投標保證金的響應文件無效(★)。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6.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08日上午9:00(北京時間),地點: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東側,信訪局后側)。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本項目評標辦法: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資格審查方式實行開標后資格審查。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九、本次招投標的行政監督:
嚴格按照現行招投標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組織招標活動,并接受招投標監督機構的監督。
十、聯系方式:
招標人:婁底市土地開墾整理中心
聯系人:彭先生 聯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婁底分公司
婁底分公司地址:婁底市扶青南路1160號
婁底分公司聯系人:盧宗龍
婁底分公司聯系人電話:
異議與建議:
附件1
法人承諾函
(業主名稱):
我作為 (項目名稱) 項目的投標人,現對參與該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作如下承諾:
一、承諾嚴格按照中共湖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湖南省監察廳、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湖南省預防腐敗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快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防腐敗機制建設的意見》(湘國土資發[2011]32號)文件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投標,我公司參與投標的項目負責人在國土行業無任何在建工程;中標后至項目完工前該項目負責人不參與其它工程投標;開標前上交投標項目負責人建造師證和項目負責人培訓證。
二、承諾在投標工作中堅決不出現弄虛作假、偽造資質、圍標、串標等行為,不發生掛靠、倒手轉包、非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三、承諾積極配合建設單位、當地政府及湖南省土地綜合整治局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履行相關規定,并接受監督與檢查。
四、如有違反上述承諾,本單位自愿接受以下處罰:中標無效,單位考核為不合格,項目負責人取消備案資格。
特此承諾!
單位名稱: (名稱) (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